六、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
1. 护照签证原件、复印件;
2. 回国机票复印件;
3. 最后一季度研修报告;
4. 留学总结。
七、地方公派或自费访问学者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
1. 护照签证原件、复印件;
2. 回国机票原件、复印件;
3. 邀请信原件、复印件。
八、若在获得完成信之前回国,可先到我组作电脑注册,验看护照签证原件和回国机票(请同时携带复印件),然后委托他人凭以下文件办理,以免回国后需要办理公证。
1. 有我组领事签署过“原件已验看”字样的护照复印件和签证复印件
2.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3. 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
4. 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
特别说明:
1. 办理《留学回国证明》或《留学身份证明》,需到我组现场作电子注册;
2. 护照签证的复印件公证需到国内当地公证处办理;
3. 国内居住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开具,证明本人现在的居住地址;
4. 委托书由本人出具,授权他人全权代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事宜,写清楚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号码,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字;
5.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:每周二、周四的下午2:00-5:00;
6.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电话:96621723;96973483
7.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地址:19 Anzac Parade, Kensington, NSW, 2033;
8. 交通方式:从悉尼Central Station乘坐393或395,从City乘391、392、394、396、397或L94到Peter’s of Kensington下车,往回走200米即到;
9. 当场取件,一律免费;
10. 目前,我组只接受上门办理(包括委托他人上门办理),不接受邮寄材料办理。 |